還因為不懂減水劑的一些相關知識點,被別人叫做小白嗎?還不看看減水劑廠家寫的這個文章,讓你擺脫小白的稱號:
1.普通減水劑、高效減水劑在施工應用之前應檢驗pH值、密度(或細度)、減水率,符合要求后才可使用。
2.減水劑應配制成均勻的溶液。外加劑沉淀的有害作用與外加劑摻量超大是相同的,在實際工程中曾出現攪拌樓外加劑吸管直接吸取了含有高效緩凝型減水劑溶液的事故,造成了水泥混凝土結構3d以上不凝結、28d強度嚴重不足的情況發生。因此,須每天清除溶液中未能溶解的固體沉淀物。
3.外加劑的摻量是獲得好的技術效果和經濟效果的重要因素。普通減水劑、高效減水劑摻量的確定,須滿足工程環境條件的設計強度、工作性、耐久性及經濟性等性能要求,根據供貨商提供的推薦摻量,通過試配得到一個合理摻量。如高效減水劑摻量過大,雖然不會引起強度下降,但會造成水泥混凝土嚴重泌水、水泥漿大量流失,導致密實度不足從而影響強度。
4.根據工程的需要,普通減水劑和高效減水劑可與其他外加劑復配使用。但是,須注意2種單獨可溶解的外加劑,可否混溶在一起不發生絮凝、沉淀、揮發等現象,否則,各自功能將削弱或抵消。所以,不能共混的外加劑不能強行復配在同一溶液中使用,如非使用不可,應單獨配制溶液分別加入水泥混凝土中攪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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